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49 錸德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6/12 發言時間 11:06:11
發言人 葉垂景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兼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5696
主旨 本公司減資致債權人公告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6/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6/12
2.公司名稱:錸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業經107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
6.因應措施:
(1)本公司業經民國107年6月12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為彌補虧損、
改善財務結構,辦理減少實收資本額新台幣4,826,342,300元整,銷除股份
482,634,230股,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841,579,000元整,股份為
1,284,157,900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整。
(2)減資換股基準日前如遇有本公司普通股變動,減資比例因此發生變動者,
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3)台端對本公司減資如有異議者,請自公告日起至107年7月16日前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聲明,逾期恕不受理。
(4)上述係依公司法第二百八十一條準用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四條規定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