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1 順德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6/10/03 | 發言時間 | 16:44:44 | 發言人 | 陳朝興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4-7383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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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為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因排放廢水超標,致江蘇省 張家港市環保局責令停產整治之公告。 | ||||
| 符合條款 | 第 | 26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09/30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09/30 2.發生緣由: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因排放廢水超過電鍍污染物排放標準,致 江蘇省張家港市環境保護局責令停產整治之通知,將使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 之電鍍產線暫時停止生產。 3.處理過程: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因廢水相關設備故障及操作人員疏失,致排放 水質不符合當地環保規定之排放標準。 4.預計可能損失:預估暫時停產期間將影響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每月營收金額 約為新台幣九千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 (1)部份電鍍產能移回台灣順德公司南投廠生產。 (2)部份電鍍產能委由其他電鍍業者代為生產。 (3)檢討整治與改善相關廢水處理系統及操作程序,以符合環保法令規定。 (4)重新向江蘇省張家港市環境保護局提出復工申請。 7.其他應敘明事項: 已要求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盡速完成相關改善與申請復工作業,並公告相關 訊息。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