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51 順德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6/10/18 | 發言時間 | 16:39:13 | 發言人 | 陳朝興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4-73839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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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公告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排放水已完成整治作業 恢復生產。 | ||||
| 符合條款 | 第 | 49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6/10/1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10/18 2.公司名稱: 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 5.發生緣由: 原於106年10月3日公告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排放水作業受江蘇省張家港市 環境保護局要求實施停產整治之通知。 6.因應措施: 經子公司順德工業(江蘇)有限公司積極整治與修復相關電鍍設備後,申請江蘇省張家港 市環境保護局重新檢測結果已符合標準,並於106年10月18日取得江蘇省張家港市環 境保護局核准終止停產整治程序,繼續恢復電鍍生產及排放水作業,預計原整治期間影 響十月份電鍍線產值約減少新台幣一千萬元。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