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06年11月6日
2.發生緣由:
公開收購人公開收購友通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份,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
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第9條第3項、第4項第1款規定,委由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建北分行、台北富邦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和分公司、遠東國際商業銀行國際
金融業務分行出具履約保證金保證函,並指定受委任機構凱基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凱基證券)為受益人;公開收購人依凱基證券書面指示,已於106年11月6日,
將公開收購人所須支付之收購對價總計新台幣5,029,253,580元,匯入凱基證券
名下於凱基銀行建成分行所開立之公開收購銀行專戶,戶名為:「凱基證券公司公
開收購專戶」,銀行帳號「001118616000」,爰依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
管理辦法第19條第2項之規定公告。
3.因應措施:
應賣股數已超過最低收購數量,如無因假扣押、假處分等保全程序或強制執行程
序,或出現其他轉讓之限制,使已應賣股份視為自始未提出應賣,且無其他經主管
機關核准後得停止公開收購之情事,本次公開收購將於公開收購期間屆滿日後第7
個營業日以內(含第7個營業日)辦理應賣有價證券交割及收購對價支付事宜。
4.其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規定事項: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