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5 昆盈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1/27 發言時間 10:25:05
發言人 高安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956645
主旨 澄清103年1月27日鉅亨網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1/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1/27
2.公司名稱: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鉅亨網
6.報導內容:昆盈掃地機器人+IP Cam新單到手,毛利、獲利雙升之相關報導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
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從未對單一客戶業務往來相關情形發佈訊息。
(2)有關本公司營運資訊,請依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