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5 昆盈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06/04/26 發言時間 18:18:26
發言人 高安民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9956645
主旨 代重要子公司台灣微米科技(股)公司公告董事會決議106年 度第一次申請買回本公司庫藏股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4/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4/26
2.公司名稱:台灣微米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90.65%
5.發生緣由:台灣微米科技(股)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
6.因應措施:重大訊息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4/26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20,558,499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6/05/02~106/05/31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55,698
(7)買回區間價格(元):8.00
(8)買回方式:擬洽特定股東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0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無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業經本公司106年4月2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依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規定:公司收買之股份,應於三年內轉讓於員
工,屆期未轉讓者,視為公司未發行股份,並為變更登記。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台灣微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經106年4日26日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
之同意通過,自106年5月2日至106年5月31日,洽特定股東買回本公司股份355,698股
二、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0.79%,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
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1.3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
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3人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
,併此聲明。
台灣微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卓世坤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不適用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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