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5 昆盈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12/01/10 | 發言時間 | 14:59:38 | 發言人 | 卓世坤 | 發言人職稱 | 董事長 | 發言人電話 | (02)299566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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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接獲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對東貝光電科技(股)公司案,要求本公司與其它被告(計32名) 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事宜(後續進度更新) | ||||
| 符合條款 | 第 | 5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11/12/28 |
| 說明 | 1.事實發生日:111/12/28 2.公司名稱:昆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與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下稱投保中心)之臺灣 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度金字第41號民事案件,本公司與投保中心已於111年12月28日和解 ,投保中心並撤回本件訴訟。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本案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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