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7 燿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1/10 發言時間 16:23:04
發言人 李麗君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2685071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對關係人之捐贈事宜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06/01/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10
2.捐贈原由:本公司長期以來秉持「取之社會,用之社會」
的精神,捐贈財團法人燿華文教基金會
3.捐贈金額:新台幣150萬元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燿華文教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財團法人燿華文教基金會之董事長與
本公司之董事長具有二親等以內關係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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