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7 燿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1/11/14 發言時間 17:03:36
發言人 吳錦芳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02)22685071
主旨 代子公司上海展華電子有限公司 公告111年第3季背書保證餘額超限改善計畫 執行情形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1/11/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1/11/14
2.公司名稱:上海展華電子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00%
5.發生緣由:(1).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1110351173號函辦理公告
子公司上海展華電子有限公司,背書保證超限改善執行情形。
(2).因子公司分配累計盈餘及今年度虧損造成淨值下滑,以致對單一企業背書
保證金額超過限額。
6.因應措施:(1).修訂子公司上海展華電子有限公司之「背書保證作業程序」
提高上海展華電子有限公司對單一企業背書保證之限額,以符合現況。
業經111年11月14日上海展華董事會及母公司燿華電子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
同意通過。
(2).燿華電子酌修「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業經111年11月14日審計委員會及
董事會同意通過,待提報112年股東會通過。
7.其他應敘明事項:已完成改善。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