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68 金像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10/12 發言時間 16:05:14
發言人 楊承澤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12541-22011
主旨 更正8.9月資金貸與金額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10/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10/12
2.公司名稱:金像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誤植105年8.9月資金貸與金額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金像電子貸與金像科技及GOLDEX貸與蘇州金像金額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697,950仟元/951,750仟元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920,025仟元/634,500仟元
9.因應措施:重新上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