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3 震旦行 公司提供
序號 7 發言日期 106/03/07 發言時間 17:34:58
發言人 馬志賢 發言人職稱 發言人 發言人電話 0910059383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2017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6/03/0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0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6/06/08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市信義路五段2號3樓(震旦國際大樓多功能會議廳)
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Ⅰ.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
             Ⅱ.本公司監察人查核2016年度各項決算表冊審查意見之報告。
             Ⅲ.本公司2016年度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Ⅳ.修正本公司「誠信經營守則」部分條文報告。
             Ⅴ.修正本公司「道德行為準則」部分條文報告。
5.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本公司2016年度營業報告書及各項財務報告,提請承認案。
6.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Ⅰ.本公司2016年度盈餘分配,提請審議案。
             Ⅱ.本公司擬辦理現金減資,提請審議案。
             Ⅲ.修正本公司章程,提請審議案。
             Ⅳ.修正本公司「股東會議事規則」,提請審議案。
             Ⅴ.修正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選任辦法」,提請審議案。
             Ⅵ.修正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提請審議案。
             Ⅶ.修正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提請審議案。
             Ⅷ.修正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提請審議案。
             Ⅸ.本公司股東依法提出之議案,提請審議案。(如有合法之股東提案時)
7.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補選。
8.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本公司董事之競業行為,提請許可。
9.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0.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6/04/10
11.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6/06/08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
 得以書面向本公司就本次(106年)股東常會提出議案,惟依法各股東之提案以一項
 為限,且提案包括理由及標點符號不得超過三百字,否則該項提案將不予列入。凡符
 合提案資格欲辦理之股東,應將書面提案註明股東戶號及姓名或名稱並蓋妥原留印
 鑑後,於106年4月02日起至106年4月11日止之期間內,寄(送)達本公司會計部(地
 址:台北市信義路五段2號16樓),信封請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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