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4 佳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3/17 發言時間 20:41:13
發言人 曾明仁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2299-989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一百零三年股東常會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17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17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17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演講廳(新北市新莊區五權一路1號2樓之2)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一)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營業報告。
(二)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書。
(三)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辦理背書保證事項報告。
(四)其他報告事項。
二、承認事項:
(一)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二)本公司一百零二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事項:
(一)本公司「公司章程」修訂案。
(二)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修訂案。
(三)擬請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19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17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股東常會於上午九時整召開。
(二)本次股東常會股東提案期間訂為:103年04月11日至103年4月21日。
(三)有關盈餘分派案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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