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4 佳能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1/13 發言時間 18:00:03
發言人 曾明仁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2)8522-97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辦理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收買註銷減資案
符合條款 11 事實發生日 106/11/13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11/13
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
將所有買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新台幣105,830元
4.消除股份:10,583股
5.減資比率:0.004%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2,823,649,72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9.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占已發行普通股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股數/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股數):不適用
10.前二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1.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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