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5 凱美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8/30 發言時間 20:56:39
發言人 李彥儒 發言人職稱 業務總監 發言人電話 (02)26981010
主旨 代子公司旺詮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公告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而遭昆山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處行政裁罰 事宜
符合條款 26 事實發生日 110/08/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30
2.發生緣由:旺詮科技(昆山)有限公司因誤安排不適任之員工從事接觸職業病危
害作業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
3.處理過程:依查核內容改善
4.預計可能損失:人民幣28萬元(約新台幣12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不適用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將遵循法規並加強管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