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5 凱美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11/12 發言時間 17:02:16
發言人 李彥儒 發言人職稱 業務總監 發言人電話 (02)26981010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對「財團法人國巨基金會」捐贈事宜
符合條款 43 事實發生日 113/11/12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11/12
2.捐贈原由:為落實社會責任並贊助推動教育藝文活動。
3.捐贈金額:新台幣伍佰萬元整。
4.受贈對象:財團法人國巨基金會。
5.與公司關係:實質關係人。
6.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無。
7.前揭獨立董事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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