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7 微星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5/03/25 發言時間 15:49:32
發言人 洪寶玉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2)32345599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3/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3/25
2.公司名稱:微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酬勞、董事及監察人酬勞
(1)員工酬勞新台幣336,000,000元、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新台幣33,600,000元
   ;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2)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