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77 微星 公司提供 |
| 序號 | 3 | 發言日期 | 107/06/15 | 發言時間 | 14:38:56 | 發言人 | 洪寶玉 | 發言人職稱 | 副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2)323455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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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本公司107年股東常會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 | ||||
| 符合條款 | 第 | 21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7/06/15 |
| 說明 | 1.股東會決議日:107/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王松洲 凱立投資有限公司董事 迅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英屬維京群島商領先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劉正意 州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職務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本案經票決(含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數),結果如下: 贊成權數546,026,658權;反對權數36,955,336權;棄權權數136,424,809權 贊成權數占出席股東表決總權數75.89%,本案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不適用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