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83 台光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2/03/25 發言時間 15:08:45
發言人 張文星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837937-230
主旨 公告本公司102年股東常會召開日期、地點、股票停止 過戶期間及主要內容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2/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桃園縣觀音工業區大同一路18號本公司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1年度營業及財務狀況。
2.監察人審查101年度決算表冊。
3.101年背書保證金額報告。
4.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範」修訂報告。
5.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以下簡稱IFRSs)對保留盈餘之影響及提列特別
盈餘公積數額之報告。

(二)承認事項:
1.101年度決算表冊。
2.101年度盈餘分派案。

(三)討論暨選舉事項:
1.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修訂案。
2.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修訂案。
3.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改選案。
4.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案。

(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一)股東資格: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
              本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二)議案內容:議案以一項為限,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提案內容以三百字為限,
              超過三百字者不予列入議案。
(三)受理期間:自民國102年4月8日起至民國102年4月17日止。
(四)受理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    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6號3樓
(五)本公司董事會得不列為議案之情形:
1.該議案非股東會所得決議者。
2.提案股東於公司依第一百六十五條停止股票過戶時,持股未達百分之一者。
3.該議案於公告受理期間外提出者。
(六)其他說明:
1.本公司於股東會召集通知日前,將處理結果通知提案股東,並將符合規定之議案
  列於開會通知。對於未列入議案之股東提案,將於股東會說明未列入之理由。
2.符合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之提案股東應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股東常會,並
  參與該項議案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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