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83 台光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7/03 發言時間 10:26:50
發言人 張麗秋 發言人職稱 行政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4837937
主旨 澄清104/07/03經濟日報C4版有關本公司之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7/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7/03
2.公司名稱: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C4版
6.報導內容:法人分析,台光電主要客戶包含蘋果主要供應商...;隨客戶新產能
開出或良率提升速度優於預期,上修全年獲利至21億元以上,年成長37%;
每股純益6.65元.
7.發生緣由:純屬法人推估分析,請投資人仍應以本公司依規定輸入
公開資訊觀測站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並依法公佈者為準,特此說明。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