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6/03/1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台光電子材料(股)公司國內第四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15億元為上限。
4.每張面額:暫定新台幣10萬元整。
5.發行價格:依票面金額100%發行。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票面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償還銀行借款及充實營運資金。
10.承銷方式:以詢價圈購方式對外銷售。
11.公司債受託人:未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未定。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
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8.買回條件: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並報
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相關轉換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
,並報奉證券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發行相關事項之實際議定,包括主管機關指示或因客觀環
境變化而作必要之修正,擬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