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83 台光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0/09/27 發言時間 07:56:48
發言人 于明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837937
主旨 代子公司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公告配合當地政府 限電政策事宜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9/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9/27
2.公司名稱:台光電子材料(昆山)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99.79%
5.發生緣由:昆山市通知9月26日中午12點至9月30日24點,停供工業生產用電,
公司配合停工。
6.因應措施:
(1)停工期間以現有庫存因應及協調集團內其他廠區生產,另外預計假日或連假安排
生產,以滿足客戶出貨需求。
(2)密切觀察後續發展情形。
7.其他應敘明事項:昆山廠區停工四個工作日對營運尚未造成重大影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