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83 台光電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10/27 發言時間 14:46:13
發言人 于明仁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837937
主旨 代子公司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金額達「公開 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 第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
符合條款 22 事實發生日 110/10/2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0/27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台光電子材料(黃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同屬本公司有控制力之海外子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5,320,298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08,185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162,3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70,535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903,009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營運週轉需求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567,24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40,335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無
(2)日期:
無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18,158,556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3,440,645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18.95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34.45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中山台光電子材料有限公司背書保證限額為其淨值100%
109.12.31淨值為NTD5,320,298仟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