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85 群光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06/08/07 發言時間 14:43:00
發言人 林玉玲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66266788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及子公司資金貸與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23 事實發生日 106/08/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8/07
2.公開發行公司及其子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之餘額達該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
淨值百分之二十以上者: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群光電子(重慶)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最終母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510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群光電子(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最終母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45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COI,群光重慶董事會決議合計之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Chicony Elec. (Thailand)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分別為最終母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705891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042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COI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Chicony Global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最終母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510255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COI、HOI、MF董事會決議
之合計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Real Young Electronics Co., Ltd.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最終母公司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02714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HOI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有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2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蘇州茂群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與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接受貸與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股6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9989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3592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群光蘇州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蘇州群揚電子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與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接受貸與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股6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9989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694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群光蘇州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KUANG MAO INTERNATIONAL INC.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最終母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1147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COI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展達通訊(蘇州)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貸與公司為本公司持股100%之子公司,接受貸與公司為本公司間接持股48.87%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279989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6735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群光蘇州公司董事會決議之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高效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同為最終母公司直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1060795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75525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權之HOI董事會決議.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群晶電能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子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廣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640018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13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額度.
(1)接受資金貸與之公司名稱:廣盛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
間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公司
(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307292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00000
(5)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原因:
短期融通資金;本公司直接持有表決權股份100%之HEC董事會決議之合計額度.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
14695799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66.40
5.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
子公司本身、金融機構、母公司
6.其他應敘明事項:
公告數均為董事會決議之額度金額;實際資金貸放金額於每月10日前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