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87 精元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4/01/05 發言時間 11:28:35
發言人 柯睿驊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4-25686983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有關蘋果日報B3「精元iBeacon發射器 首季 量產瞄準中國」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1/05
2.公司名稱:精元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蘋果日報
6.報導內容:
104年01月03日蘋果日報
………,iBeacon技術嶄露頭角,精元可望搶先受惠。精元董事長蔡火爐表示,已經開發
出iBeacon發射器,預計2015年首季量產。
………,法人估精元2014年每股稅後純益1.8~2元,2015年則有超過2元以上實力。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1)針對媒體報導,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報載所提相關財務數字,係為法人善
意推估值,特此澄清說明,請投資者自行審慎判斷。
(2)有關本公司未來營收及財務數據,請以本公司依法令規定,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為
主。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