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0 云辰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8/18 發言時間 13:37:37
發言人 黃聯聰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260-6868
主旨 本公司就請求地檢署調查釐清是否有禿鷹集團操縱 市場之違法行為,提出抗告之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8/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8/18
2.公司名稱:云辰電子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一、近日基亞公司因肝癌術後新藥期中報告解盲後,市場消息混亂,導致投資
人信心看壞,股價重挫,甚至有媒體報導整起事件疑似有大股東涉入炒股,
對此,本公司與董事黃子亮表示今年三月間基亞公司股票上漲之際迄今,未曾
賣出過任何基亞公司之股票,自己完全是本事件的受害人,部分媒體歪曲事實,
導致基亞公司與本公司股價持續下跌,整體事件發展疑似有禿鷹集團介入,藉散
播不實資訊以操縱基亞公司與本公司之股價。據此,本公司與董事黃子亮已共同
委任律師,並已於今日上午九點至台北地檢署按鈴告發,請求地檢署調查釐清是
否有禿鷹集團操縱市場之違法行為。並已於今日發布此一按鈴告發新聞稿。
二、本件提起抗告案,對本公司之財務業務並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