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3 億光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4/01/29 發言時間 18:21:28
發言人 劉邦言 發言人職稱 生產事業群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856688
主旨 澄清媒體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4/01/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4/01/29
2.公司名稱:不適用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各大電子媒體
6.報導內容:各大電子媒體報導:”億光在品牌市場部分,今年將退出家用的照明燈泡與
燈管市場,但戶外照明和商用照明市場仍然持續”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本公司葉寅夫董事長所欲表達之意思為:億光將逐步退出家用的照明燈泡與燈管的製
造,並將資源集中於戶外照明及商用照明市場,億光將持續經營照明品牌事業。若對
各界造成困擾,深感抱歉,本公司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