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3 億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01/11 發言時間 11:33:43
發言人 傅慧貞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856688
主旨 澄清關於經濟日報對本公司的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1/1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1/10
2.公司名稱:不適用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6.報導內容:經濟日報報導”日亞化今日發布新聞稿指出,德國杜賽道夫上訴法院
於2016年12月22日作成二審判決(案號:I-15 U 31/14),認定台灣LED製造商億光電
子(2393)及其德國子公司Everlight Electronics Europe GmbH(合稱”億光”)之六件
白光LED產品侵害日亞化學工業株式會社的YAG專利........................
德國杜賽道夫上訴法院不允許億光再行上訴,然億光仍保有向聯邦最高法院請求准
許上訴之選項。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針對日亞化 1月10日新聞稿,億光重申在美、日、台贏得勝訴判決的事實不變,
亦不受影響。億光自行研發的產品已經使用與歐司朗交互授權的白光LED專利技術。
該德國訴訟程序仍在進行中,判決並非最終判決,可提起上訴。
億光重申尊重智慧財產權之一貫立場,全力捍衛客戶及股東權益。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