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3 億光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7/08/30 發言時間 11:07:12
發言人 傅慧貞 發言人職稱 資深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6856688
主旨 澄清關於中時電子報對本公司的報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7/08/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7/08/30
2.公司名稱:不適用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時電子報
6.報導內容:《科技》日亞化訴訟,德國專利法院判億光敗訴
7.發生緣由:不適用
8.因應措施:
針對日亞化8月29日於其網站發佈新聞稿關於德國聯邦專利法院判決乙事,該判決並非
最終結果,仍可上訴,且該專利早於2017年7月29日已期滿失效,對本公司現有產品無
影響。此外,該專利家族已於台、美之法院被判無效,億光取得勝訴結果事實不變。
本公司堅信該德國專利亦終將無效。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