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395 研華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07/10/26 發言時間 18:43:01
發言人 蘇智蘋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92-7818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興建林口園區第三期工程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20 事實發生日 107/10/26
說明
1.契約種類:工程合約
2.事實發生日:107/10/26~107/10/26
3.契約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
無
4.契約主要內容(含契約總金額、預計參與投入之金額及契約起迄日期)
、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本公司董事會於民國107年10月26日決議通過興建林口園區第三期工
程,相關土建工程將委由專業營造廠商承攬,工程價款預計投入
10.5億元,依公司建造時程規劃按項發包。
5.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結果:
不適用
6.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7.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8.取得之具體目的:
製造與研發
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意見:
無
1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7年10月26日
12.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07年10月26日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