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2 毅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4/16 發言時間 11:28:27
發言人 孫永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73345
主旨 針對4/14中華財經台有關本公司營運之相關報導, 提出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4/1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4/14
2.公司名稱: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中華財經台
6.報導內容:中華財經台於103/4/14「支支漲停板」節目中提到:
...毅嘉...它在2014年的EPS是預估要成長13倍....。
7.發生緣由:澄清節目報導
8.因應措施:本公司並未對外發佈財務預測,該節目所報導有關本公司2014年EPS預估,
純屬該節目媒體自行臆測,並非本公司發佈之訊息,特此澄清。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