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2 毅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11/17 發言時間 11:11:16
發言人 孫永祥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973345
主旨 本公司103年第三季自結損益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11/1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20141117
2.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3.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4.發生緣由:
本公司103年第三季自結稅前損益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達10%且金額逾新台幣5仟萬元,達重大訊息公告標準
5.因應措施:
本季稅前淨利與財報數差異金額為新台幣59,246仟元,係因本公司基於保守穩健原則,將對客戶勝華之應收帳款全數提列呆帳損失所致。
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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