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2 毅嘉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4/07/03 發言時間 14:45:29
發言人 曾恭勝 發言人職稱 執行長 發言人電話 03-3973345
主旨 公告本公司庫藏股轉讓員工認股基準日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4/07/03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4/07/03
2.公司名稱:
(1)毅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轉讓予員工並訂定認股基準日。
6.因應措施:
(1)依據本公司「109年第一次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之規定辦理,
本次預計轉讓1,234,000股予員工。
(2)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14年7月3日。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