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6 國碩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6/06/29 發言時間 21:18:43
發言人 陳繼明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5510
主旨 公告本公司召開記者會內容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6/06/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6/06/29
2.公司名稱: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今日晚上9:00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就飛利浦對本公司所提專利侵權訴
訟案二審宣判召開重大訊息說明記者會,新聞稿內容如下:
依智慧財產法院於106年6月29日宣判主文略記如下:本公司應再給付飛利浦新台幣10
億3950萬元,及自104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之利息,訴訟費用本公司負擔三分之一。
飛利浦以新台幣3億4650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本公司如以新台幣10億3950萬元供擔
保得免為假執行。
於本重大訊息公告前,法院判決主文尚未公布,判決主文依法院公告為準。
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決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商議並依法辦理。
6.因應措施: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決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
將與律師商議並依法辦理。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