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6 國碩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0/05 發言時間 18:21:51
發言人 陳繼明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5510
主旨 荷蘭商皇家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就與本公司間之專利侵權 訴訟,對本公司商標權及發明專利禁止移轉登記及其他處分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10/05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台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智執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06/10/05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新竹地方法院依據荷蘭商皇家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之聲
請,依其與本公司間專利權侵害未確定之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對本公司之財產予
以假執行。
6.處理過程:本公司之商標權及發明專利禁止移轉登記及其他處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本公司已於106年第二季財務報告中,先就智慧財產法院105年度民專上字第24號二審
判決結果所致可能賠償金額予以估列入帳,本執行命令對本公司目前財務業務尚無重
大影響,本公司營運一切正常。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已就超額查封部分,申請異議;本公司將依法定程序,
                    聲請免為假執行。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