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06 國碩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6/10/17 發言時間 18:41:42
發言人 陳繼明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 發言人電話 03-5985510
主旨 荷蘭商皇家飛利浦股份有限公司撤銷對本公司第三人存款 債權之假執行
符合條款 2 事實發生日 106/10/17
說明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國碩科技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台灣新竹地方法院106年度智執字第1號
4.事實發生日:106/10/1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執行處通知撤銷106年9月30日
106年度智執字第1號執行命令。
6.處理過程:依法院通知辦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