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12 中華電 公司提供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0/08/05 發言時間 19:26:30
發言人 郭水義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3940043
主旨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子公司光世代建設開發(股)公司辦理 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段1316及1317地號合建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8/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8/05
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董事會通過與子公司光世代建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辦理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南段
 1316及1317地號合建案,基地面積:1,552.72平方公尺(約469.70坪),詳細內容尚待
 合約簽訂。
6.因應措施:合作開發土地資產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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