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12 中華電 公司提供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0/11/05 發言時間 19:21:27
發言人 陳宇紳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兼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3940043
主旨 董事會通過重要人事案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11/0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11/05
2.公司名稱: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第9屆董事會第15次會議決議如下:
 (1)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兼臺灣北區電信分公司總經理張義豐先生111年1月1日屆齡
    退休,予以解任。
 (2)個人家庭分公司總經理由宏華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蘇添財先生擔任,蘇先生
    並兼任臺灣南區電信分公司負責人。
 (3)網路技術分公司總經理由行通分公司總經理簡志誠先生續任。
 (4)電信研究院院長由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林榮賜先生兼任,同日起林昭陽先生免兼
    電信研究院院長。
 (5)電信學院院長由本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洪維國先生兼任,同日起簡志誠先生免兼電
    信學院院長。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自111年1月1日起生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