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12 中華電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1/02/16 發言時間 17:27:20
發言人 陳宇紳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兼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3940043
主旨 臺南地檢署搜索本公司營運處同仁辦公處所
符合條款 19 事實發生日 111/02/1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 111/02/16
2.發生緣由: 臺南地檢署於今日搜索本公司營運處同仁辦公處所
3.因應措施: 本公司配合調查
4.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 無
5.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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