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12 中華電 公司提供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4/05/29 發言時間 23:07:59
發言人 許文馨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經理兼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3940043
主旨 本公司股東常會決議解除董事競業禁止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14/05/29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 114/05/2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法人代表董事:簡志誠、伍勝園、簡立峰、鄭光遠
 獨立董事:林世銘、杜奕瑾、黃育仁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與本公司營業項目相同或類似之公司/機構
 簡志誠: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董事
 伍勝園: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代理董事長
 簡立峰:達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Appier Group Inc. Japan 獨立董事
         KKDay Holdings Co., Ltd. Japan 獨立董事
         財團法人資訊工業策進會常務董事
         台灣飛躍天使創投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人
         財團法人創業者共創平台基金會董事
         華碩電腦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鄭光遠:台灣高速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事
 林世銘:圓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日友環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台灣肥料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杜奕瑾:網路家庭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黃育仁:東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菱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訊聯基因數位(股)公司獨立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 任職本公司法人代表董事及獨立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本公司114年5月29日股東常會,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
 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解除上述董事之競業禁止。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 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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