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0 新巨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03/03/24 發言時間 17:15:20
發言人 高銘傳 發言人職稱 副總 發言人電話 29188512#11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03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17 事實發生日 103/03/24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3/03/24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3/06/25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一段92號3樓(文化劇場演藝廳)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
   (2).監察人審查102年度決算報告。
   (3).其他。
二、承認事項:
   (1).10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決算報表。
   (2).102年度盈餘分派案。
   (3).其他。
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辦法」案。
   (2).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案。
   (3).其他。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3/04/2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3/06/2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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