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4 隴華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3/15 發言時間 19:24:40
發言人 王雅萱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78-7775
主旨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不分配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3/1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3/15
2.公司名稱:隴華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10年03月15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不分配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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