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6 鼎元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2/09/30 發言時間 14:14:22
發言人 邱美玲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2997
主旨 註銷102年8月13日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 處理準則第25條第一項第四款公告事項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2/09/3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9/30
2.公司名稱:福建省電子資訊(集團)有限公司(被背書保證公司名稱)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共同投資關係(福建兆元光電有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證交所102/9/24臺證上一字第1021804640號函辦理註銷
 102年8月13日公告提供福建省電子資訊(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背書保證金額
 427,200仟元。
 截至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相關揭露資訊如下:
  (1)背書保證之總限額:1,531,793仟元。
  (2)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159,738仟元。
  (3)迄事實發生日為止,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
     值之比率:5.21%。
  (4)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
     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3.42%。
8.因應措施:發佈註銷公開資訊觀測站之重大訊息。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