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6 鼎元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8/25 發言時間 13:44:50
發言人 邱美玲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2997
主旨 說明本公司公告之減資基準日相關事宜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8/25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8/25
2.公司名稱:鼎元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
(1)本公司於8月12日公告董事會決議訂定民國103年9月2日為「減資基準日」
,而該「基準日」(即9月2日)僅係公司向主管機關辦理資本額變更之基準日
期,並非「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故當日「投資人所持有之股份」及「公
司股價」均不會有所變動,為避免投資人產生誤會,特此公告說明。
(2)本公司減資換發新股票之日期,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後,另
檢附相關文件函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辦理換發新股票,屆時另行公告及通知各股東。
8.因應措施: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