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6 鼎元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8/04/01 發言時間 15:42:08
發言人 邱美玲 發言人職稱 財務處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7-582997
主旨 公告本公司2018年第4季自結稅前損益金額與 會計師查核數差異原因說明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08/04/01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8/04/01
2.公司名稱:鼎元光電科技(股)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2018年第4季自結稅前損益金額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原因說明
6.因應措施:
主要係因子公司(頂晶科技)受關務署基隆關裁罰,經會計師考量頂晶公司
之評估及律師意見後,認為公司主張罰鍰暫不予入帳尚屬合理,
故迴轉自結所提列未決裁罰之累積負債準備金額$241,865仟元所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