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9 銘旺科 公司提供
序號 6 發言日期 102/06/11 發言時間 16:09:54
發言人 孫元俊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4526136
主旨 公告本公司股東會通過解除董事競業之限制
符合條款 21 事實發生日 102/06/11
說明
1.股東會決議日:102/06/11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董事名單如下:
柯銘裕董事長、
嶄新電子(股)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柯建宇、張子文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業務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張子文 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競華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 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公司名稱:競華電子(深圳)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寶安區沙井街道東塘社區西環路工業區1棟競華電子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生產及銷售:印刷電路板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提一O二年六月十一日股東常會通過。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