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9 銘旺科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5/07/06 發言時間 14:14:33
發言人 孫元俊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4526136
主旨 依台灣證券交易所105年4月7日臺證上一字第1051801464號函, 本公司將於105年7月7日停止買賣暨終止上巿相關情事說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5/07/07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5/07/07
2.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上巿普通股前因有營業細則49條第1項第15款規定情事,
已於民國102年7月3日列為變更交易方法之有價證券,又前開變更交易事由
屆滿三年仍無法補正改善,依營業細則第50條第1項第13款規定,本公司上
巿普通股將於7月7日起停止買賣。本公司105年第1季經會計師核閱之財務
報表顯示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稅前淨利4,791仟元,目前105年第2季之財務報
表尚經會計師核閱中,核閱結果倘能達成營業細則49條第2項第14款規定之
最近連續二季之單季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稅前淨利均為正數者,始得恢復
買賣。
6.因應措施:本公司預計增加銷售額、撙節成本等措施以改善獲利狀況。
7.其他應敘明事項:停止買賣連續滿6個月後未恢復改善者,將被終止上巿。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