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29 銘旺科 公司提供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0/05/18 發言時間 15:43:04
發言人 林以山 發言人職稱 策略長 發言人電話 (03)4526136
主旨 公告更正本公司私募有價證券申報作業專區資訊(私募普通股適用) 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之股東會應充分說明事項
符合條款 51 事實發生日 110/05/1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0/05/18
2.公司名稱:銘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更正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之股東會應充分說明事項(私募普通股適用)
6.更正資訊項目/報表名稱:
更正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之股東會應充分說明事項(私募普通股適用)
7.更正前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之股東會應充分說明事項(私募普通股適用)
更正應募人是否擬以非現金方式出資-誤值為 是 , 更正為 否,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2)嶄新電子(股)公司為法人股東,依其109.12.31股東名冊記載,
持股比例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暨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
股東與公司之關係如下:
法人應募人 - 陳淑惠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誤植為  1.28%  ,更正為 1.24%
8.更正後金額/內容/頁次:
更正董事會決議日起兩日內應申報之股東會應充分說明事項(私募普通股適用)
更正應募人是否擬以非現金方式出資-誤值為 是 , 更正為 否,
應募人之選擇目的:
(2)嶄新電子(股)公司為法人股東,依其109.12.31股東名冊記載,
持股比例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暨該法人之股東持股比例占前十名之
股東與公司之關係如下:
法人應募人 - 陳淑惠 -其前十名股東名稱及其持股比例
誤植為  1.28%  ,更正為 1.24%
(5)本次私募不會造成經營權的變動。(本項說明新增)
9.因應措施:更正後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