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31 聯昌 公司提供
序號 1 發言日期 103/04/07 發言時間 08:48:58
發言人 李學寒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8792-1666
主旨 說明有關103年04月04日工商時報B3報導
符合條款 49 事實發生日 103/04/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3/04/04
2.公司名稱:聯昌電子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B3報導
6.報導內容:聯昌跨無線充電月底發表成果。
7.發生緣由:媒體報導有關營運訊息。
8.因應措施:針對媒體報導,特此提出說明。
9.其他應敘明事項:報章媒體對本公司相關營運狀況登載,純為媒體自行臆測。
本公司營運資訊,應以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資料為主。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