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明 |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
2.減資緣由:為調整資本結構及提升股東權益報酬率,擬辦理現金減資退還股東股款。
3.減資金額:246,000,000元
4.消除股份:24,600,000股
5.減資比率:10%
6.減資後股本:2,214,000,000元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2/6/11
8.其他應敘明事項:
(1)係以民國102年3月25日所召開董事會當日流通在外股數246,000,000股計算而得。
(2)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各別計算,預計每仟股換發
900股(每仟股減少100股),預計每仟股退還現金1,000元,減資後不足壹股
之畸零股,股東可自減資換股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
理合併湊成整股之登記,拼湊後仍不足壹股之畸零股,按面額計算給付現金,
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本公司減資後股份採無實體發行,不滿壹股之畸零
股由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
(3)本次減資案提股東常會通過及經主管機關同意後,授權董事會訂定減資換發
基準日及減資基準日等相關事宜。
(4)嗣後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或經主管機關修正或買回、註銷或轉讓本公司股份或
其他影響股份變動等因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而需調整減資比例時,擬
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