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38 翔耀 公司提供 |
| 序號 | 1 | 發言日期 | 109/09/03 | 發言時間 | 16:16:52 | 發言人 | 賴興輝 | 發言人職稱 | 總經理 | 發言人電話 | 03-3508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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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說明投保中心對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提起團體求償訴訟相關事宜 | ||||
| 符合條款 | 第 | 2 | 款 | 事實發生日 | 109/08/27 |
| 說明 |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原告: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被告:翔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等共16人。 2.法律事件之法院名稱或處分機關: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庭。 3.法律事件之相關文書案號:109年度金字第56號。 4.事實發生日:109/08/27 5.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因翔耀公司104年至105年間涉財報不實及公開說明書不實, 致翔耀公司股票投資人受有損害,投保中心爰依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提起 團體求償訴訟,向翔耀公司等共16人請求連帶給付新臺幣5,548,580元及自起訴狀繕本 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6.處理過程:本公司將委由律師處理。 7.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對公司財務與業務尚無重大影響。 8.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本公司將委由律師處理。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
|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